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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高清古籍] 钦定协纪辨方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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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悠逸 发表于 2019-3-25 19:48:20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此《钦定协纪辨方书》由清代允禄等奉敕编撰。协纪辨方是指协调和辨识人与天时、地利各方面的关系,顺应天时地利。全书共三十六卷,主要内容为择吉、选择用事之用,包含:本原、义例、立成、宜忌、用事、公规、年表、月表、日表、利用、附录、辨伪。清乾隆六年内府刊朱墨套印本。

所谓”纪”,是指岁、月、日、星辰历数五纪。所谓”方”,是指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的五个方位。所谓”协纪辨方”,就是要协调和辨识人与天时(五纪)、地利(五方)各方面的关系,顺应天时地利,从而趋利避害、祈福禳祸。其中分析了各朝历家论述择吉的学说,去粗取精、去伪存真,把世俗杂说的错谬之处一一修正,从阴阳五行、风水、星相、命理等方面,研究整理出一套选择日辰的办法,并成为人们选择黄道吉日的规范。其中所涉及的内容和人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,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择吉学的集大成之作。序文中说:“夫协纪辨方者、敬天之纪、敬地之方也。”又称:“举大事、动大众,协乎五纪,辨乎五方、以顺天地之性”等等。(介绍参考)

大致目录

御制协纪辨方书序、职名、目录、奏议

卷一:本原一
卷二:本原二

卷三:义例一
卷四:义例二
卷五:义例三
卷六:义例四
卷七:义例五
卷八:义例六

卷九:立成
卷十:宜忌
卷十一:用事

卷十二:公规一
卷十三:公规二
卷十四:年表一
卷十五:年表二
卷十六:年表三
卷十七:年表四
卷十八:年表五
卷十九:年表六

卷二十:月表一
卷二十一:月表二
卷二十二:月表三
卷二十三:月表四
卷二十四:月表五
卷二十五:月表六
卷二十六:月表七
卷二十七:月表八
卷二十八:月表九
卷二十九:月表十
卷三十:月表十一
卷三十一:月表十二

卷三十二:日表
卷三十三:利用一
卷三十四:利用二
卷三十五:附录
卷三十六:辨伪

御定协纪辨方书序

粤昔帝尧命羲和,敬授人时,厥民知析,因夷隩之节,后圣有作,推而弥广。至於外事用刚日,内事用柔日,此皆载之经典,百王不易者也。厥后滥觞,日以讹谬。术士以吉凶祸福之说,震惊朕师,不可方物。如褚少孙补史记所称:彼家云吉,此家云凶,彼家云小吉,此家云大凶。茫乎不知其畔岸。汉武以来,已如聚讼,而荀悦、王充辈斥为理之所无,弃而勿论者也。

虽然天以日月行四时,人奉天而时,若向明而治,向晦而息,后王君公所以奉若天道也。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群黎百姓所以奉若天道也。否则不能晨夜不夙则暮,诗人讥焉,人人所知也。然则举大事,动大众,协乎五纪,辨乎五方,以顺天地之性,岂无寸分节解,以推极其至精至微之理者欤。其支离蒙昧,拘牵谬悠之说,乃术士之过,而非可因噎而废食者也。

钦天监旧有选择通书,刻於康熙二十二年,其书成於星官之手,因讹袭谬见之施行,往往举矛刺盾。皇祖圣祖仁皇帝知其荒率不可以训,曾纂为(星历考原)一书刊刻颁行,而未将监本改正,盖以待夫后人。圣人之心慎而又慎如此也。以谕监臣,监臣曰:通书之谬允宜改正。朕因其请,谓及今犹有庄亲王等数人曾经皇祖指授,稍明此理,使此时不加订正,恐后此益复无可任使。爰命编辑成书,颁布天下。较之旧本谬说少除,然俗所久沿,则亦不能尽去,便民用也。命名曰(协纪辨方书)。夫协纪辨方者,敬天之纪。敬地之方也,一作止一语默,天地实式临之,况其大乎。如曰:如是则吉,如是则凶,如是则福,如是则祸,则明者所弗道也。虽然敬不敬之间,吉凶祸福随之矣。 是为序。
乾隆六年十二月望日


爱新觉罗·胤禄(爱新觉罗·允禄),号爱月主人,清朝宗室大臣,康熙皇帝第十六子,顺懿密妃王氏所出。康熙末年,命掌内务府。雍正元年三月,奉命继嗣皇太极孙、和硕庄靖亲王博果铎。历官正蓝旗、镶白旗、正黄旗都统。

注:此PDF文件包含分卷书签。

文件名:钦定协纪辨方书.三十六卷.清.允禄等奉敕编撰.清乾隆六年内府刊朱墨套印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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